对投标人: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
对招标人:
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借 款 保 函
编号:
(受益人)
根据贵方与 (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我行应借款人要求,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 (币种) (大写)万元的借款保函。
一、 我行保证,在贵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借款人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我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我行将在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和借款人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支付贷款本息
二、 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借款人或我方已支付的金额递减
三、 如果贵方与借款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四、 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五、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 。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五、借款人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国际惯例不同。
由于各国对保函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个可为各国银行界和贸易界广泛认可的保函国际惯例。独立性保函虽然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但大多数国家对其性质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保函的发展。
付款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买方的申请而向卖方出具的,保证买方履行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文件。 付款保函应买方、业主等申请,向卖方、施工方保证,在卖方、施工方按合同提供货物、技术服务及资料或完成约定工程量后,如买方、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则银行接到卖方、施工方索偿后代为支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