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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中牟工程项目管理,欢迎来电咨询

    2024-04-28 03:11:01 15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编制竣工图的费用承担主体问题:

    如果由于设计错误导致设计更改较大且建筑图纸无法替代或使用,则设计单位必须绘制完成的图纸并承担费用;如果根据投资人或主管部门的要求更改涉设计,需要重新绘制完成的图纸,则由投资人绘制或者委托设计单位负责绘制,其费用由投资人在基建投资中解决;否则有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竣工结算审核编制依据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1)影响合同价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现场踏勘复验记录;

    (3)工程结算审查委托合同;

    (4)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书;

    (5)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6)与工程结算编制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方法、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相关规定等计价依据;

    (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8)工程施工图或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索赔与现场签证,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

    (9)工程材料及设备中标价、认价单;

    (10)发承包双方确认追加或核减的合同价款;

    (11)经批准的开工、竣工报告或停工、复工报告;

    (12)影响合同价款的其他相关资料。

    因此,造价咨询单位在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工程图纸、工程签证等与事实不符时,应由发承包双方书面澄清事实,并据实调整,如未能取得书面澄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进行判断,并就相关问题写入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竣工结算应按照施工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总价基础上,对合同约定能调整的内容及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风险因素进行调整;

    (2)采用单价合同的,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应固定不变,并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且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计量。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及有关税费。

    (4)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应按工程量清单单价法编制工程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施工合同相关约定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等进行计算。

    编制原则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限价或者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投标限价。

    (3)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限价。国有资金中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招标时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如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所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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