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物范围
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我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我行办理质押贷款)。
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5000元,且贷款金额不超过质物金额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额不得超过授权限额。其中,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每笔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0元,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从目前实际看,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中国大陆的公民;
二、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