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地产权证以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银行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还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申请材料
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