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员管理部
1.组织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评审员发展与培训需求;
2.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资格审查与评价工作;
3.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聘用、资格保持、监控、晋级及考核等工作;
5.负责组织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初次培训与继续培训工作;
6.组织认可评审员培训课程的研发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部
1.负责相关国际、区域组织的联系并组织参与其活动;
2.负责国际双边交流与合作活动;
3.组织与国际认可合作组织和国(境)外相关机构签署认可合作协议;
4.负责国际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5.负责中心外事工作;
6.负责中心英文网站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特定专项制度的承认申请与联络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4]
2006年3月31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国家认监委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依法设立的合格评定国家认可机构。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