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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CNAS实验室认可,热忱服务与每一位客户

2024-03-19 10:00:02  554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主要内容

1.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 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验或校准合格。

2.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3.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4.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翳学教育网整理。

1、新版的CNAS-CL01对记录的要求

CNAS-CL01:2018条款7.5.1

实验室应确保每一项实验室活动的技术记录包含结果、报告和足够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影响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因素,并确保能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重复该实验室活动。技术记录应包括每项实验室活动以及审查数据结果的日期和责任人。原始的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观察或获得时予以记录,并应按特定任务予以识别。

CNAS的文件中只是做了总体规定,实施实验室实际操作应该怎么做呢?

2、原始记录的内容

实验室做原始记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样品描述;

2) 样品性标识;

3) 用到的方法,包括检测、校准和抽样方法;

4) 实验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条件,在实验室以外的地点实施的实验室活动,应该特别关注实验条件;

5) 所用设备,主要的设备和主要的辅助设备都要记录;

6)用到的标准物质;

7)实验过程中的原始观察结果;

8)实验中根据观察结果所进行的计算;

9)实施实验室活动的人员;

10) 审核数据的人员;

11)实施实验室的地点。

3、原始记录的方式

1)实验室原始记录要记在记录表格中或成册的记录本上;

2)原始记录数据可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

3)原始记录也可以是设备或信息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

4)对自动采集或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的更改,应满足纸质记录同等的要求。

4、原始记录誊抄

1)当原始记录需要另行整理或誊抄时,实验室需要保留一份对应的原始记录。

2)实验室不能随意用一页白纸来保存原始记录。

一、申请CMA实验室资质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二、申请受理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第三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规定,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CMA实验室资质认定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登录官方网站统一申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如果属于防雷检测机构将增加信用核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后可重新提出申请。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回执单》、《行 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做好配合技术评审工作的相关准备。关于本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环节的具体要求及细则参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

4、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等方式获得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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