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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上城区消防设计盖章多少费用,做合格工程

    2024-03-27 08:00:01 65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竣工消防验收

    (一)验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监理公司的《消防工程监理评定报告》及建设、施工、设计单位的自检报告;

    2、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和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名单。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质量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及《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4、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中间查验意见及有关崐修改批复文件等;

    (二)验收时限 申请验收资料齐全,办理收件手续后,10个工作日之内安排消防验收,验收完毕3至7个工作日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收到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书后,建筑工程方可投入使用;收到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整改情况报告并申请复验。

    消防工程施工都包括哪些项目?消防设计公司告诉你

    对于消防工程,大多数网友们可能并不是太过熟悉,其实消防工程系统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如果施工企业没有专业的资质,他们是不能胜任消防系统的安装的,即使是勉强安装上了,也会容易出现消防故障,对人们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

    而对于消防工程主要施工内容: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

    为了满足广大的客户需要,我公司设立了设计部,工程部,维修部,消防公关部,市场营销部,提供专业的消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安装,消防工程整改,消防工程局部改造,消防工程维修,消防工程报建,消防手续审批办理等。消防设计施工后,如何办理消防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

    许可条件:

    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规定,结论为合格;

    3、有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且符合有关法规授权施工范围;

    4、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结论符合消防规定和法规要求;

    5、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的要求。

    一、 申报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3)自动消防系统初步设计图。

    二、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 (1)领取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报送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一套;(3)装修防火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三、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设单位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藏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2)代办消防证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3)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和消防管理机构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四、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和验收时限 (1)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建筑工程应当在10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20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可以延长至30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即为同意。(2)代办消防证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3)对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4)验收或复验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填写验收合格、同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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