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是指当汽车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达到废止使用时准时对车辆停止使用的处理。根据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都应报废:报废里程: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专用车累计行程300000km;重、中型载重汽车(含越野车)为400000km;特大、大、中、轻微型(含越野车)客车、轿车为500000km;其他车为450000km。报废年限:轻、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重汽车、矿山车及各类出租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19座以下出租车、轻微型载货汽车达上述年限经检测达到与排放指标规定可延长使用年限,但不超过原规定期限的一半。
专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再利用零配件回收,本着“绿色回收、规范经营、优质服务、发展创新”的经营理念,为整合全市报废汽车资源,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打造,积极规范回收程序,努力提高报废汽车拆解技术水平和回收利用效率。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严格把关,正如《道路交通法》中所规定的"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车辆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 强制报废"。对依法延缓报废年限的要切实加强检验监督。达不到国家有关汽车和排放规定的要强制报废。
报废汽车回收,为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治理大气雾霾,保证道路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有利于车主单位或个人实现机动车报废更新需求,公司采取了“接单—回收—注销—送达—拆解—再利用”一站式服务模式,尤其是按照市场浮动价格组织回收和销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