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式光缆的防护措施应按设计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线路穿越铁道以及不开挖路面的公路时,采取顶管方式。顶管应保持平直,钢管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破土的位置可以采取埋管保护,顶管或埋保护管时管口应做堵塞。
2)光缆线路穿越机耕路、农村大道以及市区、居民区或易动土地段时,应按设计要求的保护方法施工。在光缆上方铺红砖时,应先覆盖20厘米厚碎土再竖铺红砖,同沟敷设两条光缆应横铺红砖。
3)光缆线路穿越有疏竣和挖泥取肥的沟、渠、塘时,在光缆上方应覆盖水泥板或水泥沙袋保护。
4)光缆穿越0.8米以上(含0.8米在内)的沟坎、梯田时应作护坡,护坡方式按设计要求。穿越0.8米以下的沟坎时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均不做护坡,但必须分层夯实恢复原状。
5)光缆线路穿越白蚁活动区域应按规定作防蚁处理。
6)光缆线路的防雷措施,必须按设计规定处理。采用防雷排流线时,应在光缆上方30厘米处敷设单根或双根排流线;当回填土后因故又挖出光缆重新敷设时,必须严格检查排流线是否位于光缆上方,严禁出现颠倒现象。
7)特殊地段标志带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底光缆的埋深,应根据河流的水深、通航、河床土质等具体情况,按设计文件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深不足8米(指枯水季节)的区段:河床不稳定或土质松软时,埋深应不小于1.5米;河床稳定或土质坚硬时,埋深应不小于1.2米;石质、半石质河床,埋深应不小于0.5米;
2)水深超过8米的区段:一般可将光缆直接放在河底不加掩埋,特殊地段按设计文件要求处理。
岸滩部分埋深、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岸滩位置埋深应不小于1.5米。石质、半石质区域,其沟底先填10-20厘米细土或沙土,光缆上方回填碎土或沙土,夯实后再填至高出地面。岸滩受洪水冲刷、不稳定地段以及船只靠岸地段,在光缆上方填碎土或沙土后,上面应覆盖水泥板或水泥沙袋保护。
2)岸滩坡度宜小于30度,超过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光缆转弯时,其转弯半径要大于光缆自身直径的20倍。
1.户外架空光缆施工:
A.吊线托挂架空方式,这种方式简单便宜,我国应用广泛,但挂钩加挂、整理较费时。
B.吊线缠绕式架空方式,这种方式较稳固,维护工作少。但需要专门的缠扎机。
C.自承重式架空方式,对线杆要求高,施工、维护难度大,造价高,国内很少采用。
D.架空时,光缆引上线杆处须加导引装置,并避免光缆拖地。光缆牵引时注意减小摩擦力。每个杆上要余留一段用于伸缩的光缆。
E.要注意光缆中金属物体的可靠接地。特别是在山区、高电压电网区和多雷雨地区一般要 每公里有3个接地点,甚至选用非金属光缆。